法律术语辨析| Indictment, Information and Complaint

To keep you motivated!
2 人赞同了该文章

对被告刑事犯罪的正式指控始于政府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书。在美国刑事司法实践中,起诉书分为刑事控告书(complaint)、检察官起诉书(information)和大陪审团起诉书( indictment)三种。





1. Complaint 刑事控告书

刑事控告书(complaint)是指由警察或检察官基于合理根据(probable cause)向治安法官(magistrate judge)或其他地方司法官员(judicial officer)提交的陈述犯罪事实的指控文书。如果治安法官据此有理由相信被告实施了犯罪,将签发逮捕令(arrest warrant)。

提交刑事控告书旨在指控犯罪,但在之后的刑事诉讼中,对犯罪的指控将以indictment或information两种形式。


2. Indictment 大陪审团起诉书

Indictment(大陪审团起诉书),是指由检察官先向大陪审团(grand jury)提出证据,经大陪审团审查签署后再向法院正式提起的指控刑事犯罪的文书。

大陪审团起诉书通常适用于对重罪的起诉(felony prosecution)。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对可能判处死刑的犯罪和其他不名誉犯罪(infamous crimes)案件应依大陪审团起诉书进行审判。换言之,在联邦司法系统中,死刑案件的起诉只能通过indictment,但州司法系统没有此项要求。

以大陪审团起诉书起诉时,检察官首先应向大陪审团提出申请大陪审团起诉书(bill of indictment),如果大陪审团经过审查认为有足够证据(sufficient cause)支持指控,应将犯罪人交付审判,即在起诉书上签署“true bill”(准予起诉)的字样来批准起诉,否则将签署“no true bill或not found”(不予起诉)。

如果是大陪审团自己发现某犯罪行为,并主动提出的起诉书,则被称作grand jury original或presentment(大陪审团起诉报告)。


3. Information 检察官起诉书

Information(检察官起诉书),是指不经大陪审团审查而由检察官直接以州或者国家的名义提起的指控刑事犯罪的文书。检察官起诉书只用于拥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的罪行,检察官需要在该起诉书中写明被告人的姓名,被指控的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以及法律依据。

在大多数州,检察官起诉书适用于起诉轻罪(misdemeanors)案件,也有大约一半的州允许用于起诉重罪(felony)案件,有的州规定对重罪案件只有被告放弃大陪审团批准起诉时才可以由检察官起诉书起诉。

发布于 2021-02-03 13:50:02
还没有评论
    旗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