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ntional Torts against Persons
在美国侵权法中,对人身的故意侵权(intentional torts against persons)行为主要包括殴击(battery)、恐吓(assault)、非法监禁(false imprisonment)和故意精神伤害(intentional infliction of emotional distress,IIED)。
这四种行为中后两种较好鉴别,但是前两种之间则常发生混淆。
本期将详细解读battery的构成要件。
Battery occurs if an actor intentionally causes harmful or offensive physical contact with a victim。
在美国侵权法中,殴击(亦称“殴打”)是指行为人故意对他人人身进行伤害性的、冒犯性的接触( harmful and offensive contact)。
其涵盖面较广,只要碰到他人的身体以及与身体相连接的东西都可能殴击罪。比如,挥拳打人,扯掉别人头上的帽子,往他人身上浇水,或者强行亲吻他人等,皆可能构成殴击罪。
殴击罪的构成要件:
1. Intention 故意
“殴击”一种故意的行为,而不是无意而为。故意是指故意接触他人身体,而不是故意伤害他人。只要行为人想要去“接触或触碰他人”(即接触他人身体的故意),而不是“我要把他撞倒”(伤害他人的故意),就满足故意这一要件。
因此,即使被告只是想同原告开玩笑、无意伤人,但只要是故意地、不经同意地接触了原告身体,原告便可以殴击罪起诉被告。
2. Physical Contact 身体接触
对他人身体的接触必须是伤害性的、冒犯性的。
如果接触让人感到不适,甚至是厌恶,如强行亲吻,这种接触就是殴击。另外,接触的动机不论好坏,只要伤害或冒犯了他人,就构成殴击罪。
例如,病人让医生给他的右耳做手术,但医生发现病人左耳也有问题,于是在未经病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其左耳也做了手术。病人可以殴击罪起诉医生,因为医生“自作主张”,冒犯了病人。
具体什么样的接触是属于伤害或冒犯?总的来说,如果是在合理的人 (reasonable person)看来是伤害或冒犯的被告的行为,就构成殴击罪。
此外,接触不仅是指对身体的直接接触(direct contact),也可以是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例如接触他人的帽子、衣服、手提包,或从他人手中抢夺盘子(Fisher v. Carrousel Motor Hotel, Inc. 案)等。
3.Harm/ Damage 伤害
殴击不仅限于身体上的伤害。伤害可以是身体上的伤害,也可以是精神上的或者情感上的。前提是原告必须证明,故意伤害性或冒犯性接触确实发生过。
此外,在殴击罪发生时,原告并不一定要知道他受到了“殴打”。例如,甲在沉睡中被乙亲吻,虽然当时甲并不知道,但是事后感到受到羞辱,便可以以殴击罪起诉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