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Global Trade in Services Summit of the 2021 China International Fair for Trade in Services)上发表视频致辞时说,我们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Beijing Stock Exchange),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innovativ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SMEs)主阵地。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CSRC)在其官网上表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是资本市场更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内在需要,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证监会将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以现有的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此处提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将以现有的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那么什么是新三板?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新三板(New Third Board)指的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National Equities Exchange and Quotations, NEEQ),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为其运营机构。全国股转系统为全国性公开证券市场,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2019年12月27日发布,2021年7月30日修改),全国股转系统将所有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划分为基础层、创新层和精选层三个层级,符合不同条件的挂牌公司分别纳入不同市场层级管理。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实行定期和即时调整机制。
各市场层级的进入条件:
基础层(Basic Layer)
申请挂牌公司符合挂牌条件,但未进入创新层的,应当自挂牌之日起进入基础层。
挂牌公司未进入创新层和精选层的,应当进入基础层。
创新层(Innovative Layer)
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二)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三)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或者集合竞价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挂牌以来完成过定向发行股票(含优先股),且发行融资金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
(二)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少于50人;
(三)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为负值;
(四)公司治理健全,制定并披露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设立董事会秘书;
(五)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精选层(Select Layer)
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可以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
挂牌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二)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四)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前款所称市值是指以挂牌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以下简称公开发行)价格计算的股票市值。
挂牌公司完成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二)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三)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四)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五)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来源:
新华网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