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上市过程中,许多中介机构发挥了不可小觑的作用,比如律所、券商、会计事务所等,其中券商承担着最重要的角色——保荐和承销(underwriting)。承销商(underwriter)帮助公司准备IPO文件,研究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证券的种类以及证券承销协议事项。
在国际发行的IPO项目中,承销商细化为:
“联席保荐人”(joint sponsors)
“联席协调人“(joint coordinators)
“联席账簿管理人”(joint bookrunners)
“联席牵头经办人”(joint lead managers)
一、全球发行中承销商
sponsor:保荐人
负责替公司的总体筹划及协调,协助公司制定融资方案、审阅公司准备的盈利预测和现金流预测、协调其他中介如律师、会计师,深度并密切参与编制公司的上市申请材料(包括招股书),以及提交上市申请,代表公司与监管机构联系并回复查询,陪同参加会议等等。
joint sponsors:联席保荐人
表示本IPO项目采用联合保荐的方式,保荐人不止一家。
joint global coordinators:联席全球协调人
主要职责是协调及统筹各投行和中介机构之间的整个上市工作安排,包括上市文件递交、审查、营销及销售。也需要协助公司组建内部项目团队并任命专业中介团队和建立财务模型并提出估值。全球协调人除了担任整个 IPO 项目的协调角色外,其另外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对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并最终决定是否行使公司的超额配股权。
joint bookrunners and joint lead managers:联席账簿管理人
拥有决定公司股份定价及分配的权力。负责向市场推介,销售股票,以及建立账簿和更新每日订单情况,并协助公司的管理层在整个路演和投资者推介会,同时也需要完成配售后,协助定价及股份分配。值得一提的是,通常情况下,保荐人也是账簿管理人,账簿管理人也可以为全球协调人及牵头经办人。
joint lead managers:联席牵头经办人
也属于券商,主要是参与对公司股票的市场推介及销售工作,但无权参与定价及分配。
二、承销商们的分工
全球发行项目一般募集金额较多,比如B站在香港二次上市募集金额26亿美元;全球发行涉及的投资者和地区较多,多家承销商联合承销,了解到的投资者的信息多,覆盖更多的投资者以便于销售,能分散风险,同时也在各券商之间形成竞争关系,提高效率。
这些承销商中,联合保荐人(joint sponsor)和联合全球协调人(joint global coordinators)属于比较重要的职责,保荐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潜在风险大,收益也高;联合全球协调人(joint global coordinators)因为要在不同的券商之间起到斡旋协调的作用,所以他在券商中至少要有一定的实力和话语权。联合保荐人(joint sponsor)和联合全球协调人(joint global coordinators)一般由国际上大型券商担任,例如摩根系券商、高盛等。
除了保荐人(sponsor)是全程跟进IPO项目,从起草文件到最终上市发售股票,很多券商公司仅在后续发行时才介入,只是负责某个地区股票的发售,承担股票承销的职责。
以B站全球发行中,各个地区的发售券商的分工情况说明:
1、B站股票在香港地区的发行完全由香港券商负责(需满足一定条件);
2、B站股票在全球的发现完全由国际券商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