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律师业务的机会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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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内律师与国外律所工作之比较

法律像一门专业技术,在基础、原理、公平、正义这些法的基本价值上,都是相通的,都是法律所追求的基本价值。尤其在商法领域,国际法层面上,更是专业相通,只是表述的语言不同而已。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学习,本身就是一个开阔眼界,提高律师执业能力的途径。
目前,中国国内的律师,无论在执业方法,技术手段上,都越来越向国际大律所学习接近。比如,这些年国内律师界培训所给出专业律师的培训理念,律师的工作方法,思维导图的培训学习等,就是国外律所多年在运用的方法。
这些年,中国律师学习的步伐也非常快,在大数据分析、职业专业、法律文件的模块制作等等,都是在向国际化律所学习的过程,很多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其实都是来源于国外律所的方法。包括:律师网站的建设,专业化队伍的建设等等。
如果在国外律所工作或实习过,尤其是在国外一些大规模律所里工作过,就可以更好地体会到这些学习借鉴的相通之处,也更加佩服中国律师的学习领会、借鉴提升的能力,同时,也不断地引进和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变更调整,以适应本国律师的发展需要。在业务上,很多领域里的合作,学习也是快速发展。
基于国家对律师执业的限制要求,国外律所在中国是不能设立分所的,这个规定在其他国家也是一样,律师职业本身就是一个国家机制司法体制的组成部分,因此,它是不能对外开放毫无限制要求的。
国外一些顶级大所在中国的发展也经历了几个阶段:
中国改革开放初,纷纷在中国设立办公室,做一些非诉的,不能出庭的法律事务,服务的客户群体主要是国外企业走到中国来进行投资发展;后来,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这些国外律所设在中国的办公室,因其与国际化的无缝隙对接,高度的、专业化的律师专业水准,很快成为中国企业走向国际社会,走到其他国家进行投资活动的专职律师团队。这部分律师在中国的比例极小,但是,他们占据中国涉外律师业务的收入比例极高,他们高昂的收费与专业程度是相映衬的。
随着中国律所的自身发展,有些顶级律所涉外业务能力快速发展,海归人员加入,加之律所内直接引进国外律师,尽管不是以律师身份来执业,但是,无论在语言上,专业上,都可以与中国律师相结合,相互配合和弥补不足,这是近些年来的新的发展模式。
随着中国律所的涉外能力提升,中国律所伴随中国企业走向世界,中国涉外律师队伍的结构、专业能力也快速发展变化,甚至很多国外律所的办公室开始逐步退出中国。
中国律所进而在中国企业投资比较多的国家地区设立自己的办公室,走出一条自己的涉外律师业务之路。

2. 中国律所与境外律所的合作

无论外语水平如何高,要能够像一个律师一样去掌握法律解决问题,一个外国律师是很难达到本国律师的水准的。所以,在涉外律师业务中,最为普遍的一个业务模式,就是合作。律所与律所的合作,中国律所与国外律所的合作。唯有如此,才能解决即使是语言沟通无障碍时,法律方面的问题。
在国际工程的法律服务中,要做好涉外律师业务,更需要律所之间的合作。客户的项目在哪个国家,就需要律师跟进,在项目所在国有自己的合作律所,共同完成一个国际工程涉及的法律事务。
很多大型的国际工程,通常与一个国家的基础建设密切相关,涉及到一个国家的公共设施建设,这些国家为了国家安全,长久的经济发展需要,都会对国际工程涉及的相关领域做一些强制性的规范要求,比如,在技术引进方面,在劳务用工方面,工程设备采购方面,技术标准、施工图纸、报备案许可等等准入方面,都会有相应的本国特有的法律规定。对这些方面的规定,国外的律师即使语言能够胜任,可以查阅到相关的规定,而法律实务更是一实践性的专业,仅仅是查阅,未必懂得如何遵守和适用。因此,在具体适用方面,当地律师具有无法替代的功能作用。所以,如何与当地律所合作,共同引导帮助客户在当地全面遵守法律规定,签订好施工合同及相关的合同,这是涉外律师业务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没有哪个项目,是单独依靠国内一家律所就能胜任这项律师业务。
近年来,这种律所之间的专业合作逐步发生一些变化。客户希望降低双重付费的律师费用,国内律所之间也展开了价格竞争,使得这种合作出现一些新的变化。
随着项目推进,经验积累,很多律所在当地完成的工程项目多,了解并掌握了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操作方式,或者,在当地干脆设立有自己的办公室,或者,在当地办公室直接就招聘有当地律师加入,各样的形式,旨在减少律师成本费用的重复支出,为客户节省了律师费,实质上就是增加了本律所的价格竞争优势。
无论合作模式外在形式发生怎样的变化,实质上,国内律所与项目所在国律所之间,两个国家律师的合作,共同完成对客户的法律服务,这个实质精髓是不会变更的。

 

3. 涉外律师的收费与国内律所的收费

国外的律师是怎样收费的呢?这可能是很多没有接触过涉外业务,没有和国外律师有过业务合作的律师不太清楚的地方。
国外律师收费,和中国律师的收费相似,但也有不同之处。
在诉讼案件的收费上,一般的民事案件,与中国的律师收费比较接近,通常是根据涉案标的,案件诉讼标的,设定一定的比例,来收费律师服务费用。只是各个国家的比例不同,相比中国的律师收费比例,英美法系国家的律师收费比例更高一些。
国外律师收费最常用的模式是计时收费。这种收费模式,在中国的国际化律所已经开始操作适用,计时收费,应该是律师服务取费最为合理、最为普遍的收费方式。
计时收费这种模式,很多中国客户和律师不能理解,实际上,这种收费模式,针对非诉的项目非常客观科学。它就像是工程合同里的那种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一样。非诉业务的时间长,具体的服务内容不确定,完成的时间也会发生变化。因此,首先确定好律师的收费标准,不同级别的律师工作计费标准不同,确定好一个框架协议。然后,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根据具体业务的难度,复杂程度,操作律师的水准,设定不同的用时,一个项目一个报价,一个收费,不用不断地签订新的服务合同,一个项目一个订单,然后一个月一次结算。就像工程的进度款支付是一样。
目前,很多国内律所也开始采用这种收费方式。它是较为公平的。也有律所采用固定报价加计时报价相结合的方式。

4. 涉外法律业务的机会

随着中国企业不断走出去,海外创业发展,越来越的涉外业务走到跟前,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
大型国企,国家政策导向要求,每年都有海外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因此,过去服务的客户,可能就需要有涉外业务,平时多做准备,当企业发展需要时,就能够将原来的客户的涉外业务能够对接上,继续为客户服务,从为其提供国内法律服务,到为其提供涉外业务。很多的民企也是同样如此。
多参加专项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多参与合作。也是创造涉外业务的机会。
另外,和其他律所的律师合作,参与学习,了解涉外业务的操作模式和流程,一旦自己跟前出现涉外业务,当自己不能全部胜任时,引进团队合作,给自己一个参与学习的机会,也能够留住涉外业务在自己跟前。

5. 从事涉外业务的体会

从事涉外律师业务,需要有四个方面予以考虑:
语言能力:语言能力与专业能力两者相比,都是重要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相比而言,我认为专业能力更重要。语言是工具,而专业能力则是根本。很多语言专业毕业的,高级翻译,未必能够做得好律师,法律这个职业,是需要经过专门的思维训练的,它是有自己的共同体的。
思维方式:中国属于大陆法系,也叫民法体系,而其他很多国家的法系则多数是普通法系,虽然法的价值、精髓是相通的,二者在法律逻辑思维方式、分析问题,表述问题的方法上,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需要有所感悟与比较区别。
工作方法:境外律师的交流方式,信息传达、文件资料、法律文件的表述上面,都有很大的差别。中国律师是依据自己的工作经验,直接为客户做出明智的方案选择,如果认为一件法律事务,其风险概率低,就会直接告诉客户,采用这个方法去解决问题。而国外律师,更多是将所有的可能的,哪怕是概率极低的风险,也要事无巨细告诉客户。因此,中国律所的意见言简意赅,简明扼要,而很多英美法系的律所,出具的意见却是长篇大论。在客户看来,最有用的就是那么几句话,要在长篇表述中找几句最有价值的话,这本身就是一种专业识别,需要中国律师的帮助。所以,很多时候,国外律所出具的尽调报告或法律意见书,需要中国律师从专业角度再做一次解读与分析,否则客户即使看得懂英语,仍然不能掌握明白其想表述的核心内容所在,也不知道哪种方法是最佳的解决方案。
法律文件:格式、形式、资料存储、编号、细节等方面,国外律所,经过几百年发展,逐步形成一套非常规范的模式,值得中国律所学习与借鉴。

作者简介:刘雪莲

在国企从事法务五年,在法院工作十年,曾任中级法院民一庭庭长,在高校从事法律教研五年,期间读博并留学美国,回国后律师专业方向为涉外律师,擅长领域为国际工程法律服务,与国际工程相关的境外投资并购、国际工程涉及到的法律服务。以英语为工作语言。南京大学 法学博士,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访问学者,北京知名律所律师。
(文章来源:法平教育)
发布于 2020-06-23 15: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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