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一字之差,千差万别。
定金(deposit,earnest或down payment)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违约金和定金不可同时适用。
订金(deposit,subscription或 advance payment),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次,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然后,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最后,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如:
1.Many of these deals are in fact options, with the onus on the investors to present firm development plans and to deposit down payments before they actually secure title to the land.
许多交易实际上还只是些期权,交易的投资者有义务提交公司的发展计划,并支付定金后,才能实际拥有土地所有权。
2.Banks are insisting on higher deposits from would-be homeowners, for instance, but such hurdles are less of an impediment for those with lots of cash on hand.
银行坚持向准业主们收取不菲的订金,不过这对手头上有大量现金的人来说则不是什么难以逾越的障碍。
3.Advance payment bond a bank bond guaranteeing the advance payment made by the employer to the contractor in case of bankruptcy or other cause.
先期付款契约一种银行契约,保证雇主在破产或其他情况下,向承包人先行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