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陪审团(Grand jury)-
[名词]一个由公民组成的团体,在一段时间内听取公诉人提出的证据,以判定是否有犯罪行为发生。大陪审团在任期内可审查若干起案件。如果在听取证人陈述并审查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后,大陪审团的多数成员认定确有犯罪行为,就可以签署“正式起诉书" (true bill of indictment),指控嫌疑人有犯罪行为。
陪审团(Jury)-
[名词]按惯例,由6到12名公民组成的团体,在庭审过程中听取证据并作出判决("有罪"或“无罪" )。亦可挑选一名或多名候补陪审员,以防有陪审员在庭审过程中丧失能力并无法履行职责。
动议(Motion)-
[名词]要求法庭就一个具体事项作出裁决的请求—例如某个证据,包括有罪供认在内,是否是庭审时可采信的证据,或是否由于失误有必要重新开庭审理。特殊服务的要求,如指定专家证人或口译员,通常由律师在口头或书面动议中提出。动议可以在庭审之前、之中或之后提出,也可以在上诉期间提出。
请求作出无罪判决的动议(Motion for judgment of acquittal)-
[名词]辩护律师要求法官在公诉人未能提出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证明被告有罪的情况下对被告作出无罪判决的请求。这项动议通常在庭审初期检方主诉之后提出,如果被法庭驳回,可在检方反驳结束时再次提出。
上诉(Appeal) -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裁决或判决的复核。
传讯(Arraignment) -
刑事被告被带上法庭接受正式指控并提出抗辩的程序。
逮捕(Arrest) -
出示速捕证或基于正 当理由将某人合法拘押。
保释(Bail) -
【名词】将现金或财产交给法庭以使被告暂时获释,并确保被告在指定的日期出庭。在美国,轻罪的保释金有时根据这项罪行的最高罚款额设定,使被告能够“提交并放弃”保释金,以替代进一步听审。【动词】将现金或财产交保以让被告获释。
指控(Charge)--
[名词]一项罪名。[动词]指控某人犯罪。
民事庭审(Civil trial) —
[名词]依照民法进行的审判,涉及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个人与法人、以及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关系。
附诉(Collateral attack)—
[名词]质疑拘押某人是否符合法律或宪法,例如申请人身保护令(writ of habeas corpus)等。这种质疑可能指出庭审的失误或不合法的判决。
控诉书(Complaint)-
[名词]警方收到或由警方提出的有关某项罪行的正式指控,在被告首次出庭时被呈交到法庭。
定罪(Conviction)-
[名词]在刑事案件中.认定被告有罪的裁断。
刑事庭审(Criminal trial)-
[名词]依照刑法进行的审判,涉及危害国家本身的罪行,这类行为可能以个人为对象,但被认为危害整个社会,例如持械抢劫或强奸。
被告(Defendant)-
[名词]被控犯罪并被送上法庭的人。
(文章来源:法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