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节礼物之未成年人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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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在“六一”儿童节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无疑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礼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制定,2006年第一次修订。较之上一次修订已经过去十四年,社会情况和形势不断发生变化,比如校园霸凌、网络沉迷等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必然的。从章节上来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共有九章,新增两章内容(第五章网络保护、第六章政府保护);从条款上来看,从原来的七十二条增加至一百三十二条。下面具体谈谈主要新增亮点:

 

家庭保护

*具体阐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十项监护职责(见第十六条)以及不得实施的十一项行为(见第十七条)。

 

*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保证未成年人的安全(见第十八条),具体如下: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

 

*针对留守儿童问题,对被委托人的确定(见第二十二条)以及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职责(见第二十三条)提出要求,具体如下:

第二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被委托人:

(一)曾实施性侵害、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有吸毒、酗酒、赌博等恶习;

(三)曾拒不履行或者长期怠于履行监护、照护职责;

(四)其他不适宜担任被委托人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将委托照护情况书面告知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幼儿园和实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加强和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幼儿园的沟通;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到被委托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幼儿园等关于未成年人心理、行为异常的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学校保护

*建立校园欺凌防控工作制度(见第三十九条),具体如下: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行为之措施(见第四十条),具体如下:

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社会保护

*建立未成年人入住酒店登记制度(见第五十七条),具体如下: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明确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建立工作人员查询制度(见第六十二条),具体如下: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网络保护(见第六十四条至第八十条)

网络问题是现代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尤其针对心智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入手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比如,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

 

政府保护(见第八十一条至第九十九条)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接受职业教育或者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或长期监护;国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

发布于 2021-06-01 17: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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