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lance Sheet里的Cash Flow Hedge一栏如何理解?

Balance Sheet里的Cash Flow Hedge一栏如何理解?

被浏览
41

1 个回答

今天,是余生的第一天。

Cash Flow Hedge即现金流量套期。cash flow hedge是对现金流动性风险的套期,即规避的是未来现金流量风险。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如浮动利率债务的全部或部分未来利息支付)、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如预期的购买或出售)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是一种投资策略,旨在保护个人免受特定被套期项目可变现金流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是由特定资产或负债引起的,这些资产或负债产生的收入与预期不同,并且可能减少预期利润或增加损失。例如,现金流动对冲可以防止可变利率贷款还款分期的增加、个人预期进行未来交易的外币汇率的上涨,或计划购买存货的价格上涨。这种金融策略使用衍生工具,如看涨期权或卖出期权有助于限制个人对此类风险的敞口。在正确建立现金流套期保值之前,必须记录具体信息,如原始套期保值的策略和风险。


现金流量套期是一种投资策略,旨在保护个人免受特定套期项目可变现金流风险的影响风险类型一般来说,现金流量套期是为了帮助防范货币风险、价格风险,或受到金融工具现金流影响的风险。货币风险包括与未来外币交易或外币债务相关的风险价格风险是指非金融商品的购买价格上涨或者非金融商品的销售价格下降的可能性,金融工具的收入波动可能是由于价格变动、基准利率变动、被套期项目利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信用利差变化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两种用于建立现金流量套期的常用工具是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这两种期权都是买卖双方之间的法律协议,都允许交易发生,而无需进行。看涨期权允许投资者在特定时间段内向卖方购买预定数量的资产,但购买并不是强制性的,看跌期权则相反,看跌期权的买方可以向卖方出售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必须购买资产,但如果买方愿意,则不需要出售。


现金流量套期会计核算新方法


处于资源下游的企业,对材料的价格波动极为敏感,为了规避订单签订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风险,迫切需要从战略上对未来预期发生的材料采购进行提前安排,锁定目标利润。对此,企业很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通过期货市场开展现金流量套期业务,确保经营利润的实现。


对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国际会计准则与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不但要对套期保值活动进行指定,而且要反映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反映活动的全貌,但是新企业会计准则并未对企业在套期保值过程中的资金运动进行反映。为了清晰地反映出套期保值业务全过程及资金运动过程,即从建仓的初始记量,到每个会计期末持仓的后续计量,直至平仓后的有效性评估,形成业务闭环,企业可以从实务需要出发,尝试一种新的会计核算方法,即将会计核算细化到每一个订单,真实地反映套期效果,便于分析订单盈利情况、进行决策指引的会计核算方法。假设所涉及的业务活动与期货市场息息相关,因此必须遵循期货市场的交易规则,期货资金账户的保证金必须是足额的,即不会因为保证金不足而被强制平仓;假设业务是在订单签订后进行的,旨在锁定订单目标利润,因此在实践操作中,企业会严格进行套期操作,不会有投机行为。该会计核算方法的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1、套期关系的指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定,应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前提是认定套期关系。概括地说,其必要条件是:关系明确,预先指定,可计量,确实有效。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必须制定正式的文件,预先指明套期关系以及企业进行此项套期活动的风险管理目标和策略。内容至少应包括:套期工具的认定,相关的被套期项目或交易,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企业如何评价套期工具抵销被套期项目的或被套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变动敞口的有效性等。


2、套期有效性的评价。套期的有效性是可以可靠地计量的,但须在持续的基础上进行评价,以确切地确定其在整个报告期内都是有效的。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常见的套期有效性的评价方法有三种:主要条款比较法、比率分析法、回归分析法。适用于现金流量套期的评价方法是比率分析法,即比较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比率,如果上述比率没有超过80%至125%的范围,可以认定套期是有效的。


3、会计科目设置及主要账务处理。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可进行如下的会计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被套期项目”(项目账,共同类科目),按订单核算被套期项目建仓时的数量金额,反映建仓的期初信息。在建仓时贷记该科目,在平仓时借记该科目。


“套期工具”(项目账,共同类科目),按订单核算被套期项目在一个会计时点的持仓状况,反映从建仓到平仓过程中每个会计月末持仓价值。在建仓时借记该科目;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持仓盈亏情况借记或贷记该科目;在平仓时贷记该科目。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项目账),按订单核算持仓合约在每个会计期末的浮动盈亏,借记或贷记该科目;在平仓时从该科目转到“套期损益”。


“套期损益”(项目账,共同类科目),按订单核算平仓损益,在被套期保值材料实现现货采购时,结转到相应项目的存货成本中,作为过渡性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存货”及相关科目,被套期保值材料实现现货采购时,将“套期损益”按产品项目进行对应分摊。


“存出保证金”(往来账),核算期货账户的资金进出。


“财务费用—期货手续费”,核算期货建仓、平仓发生的手续费。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期货损益”,核算套期无效时的套期盈亏。


4、会计期末的财务稽核。每个会计期末,在收到期货公司的月结算单(标准)后,要进行如下财务审核:


“存出保证金”科目余额应与月结单—资金清单中“今日账面资金”栏金额相等。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套期)”科目余额与月结单—资金清单中的“浮动盈亏”栏金额相等。


“套期工具”科目余额与月结单—持仓盈亏单中“持仓合约的结算价”栏金额相等。


“套期损益”科目当月净发生额与月结单—资金清单中“平仓盈亏”栏金额相等。


“财务费用—期货手续费”科目当月发生额与月结单—资金清单中“交易费用”栏金额相等。


会计期末“套期工具”科目余额与“被套期项目”科目余额之差等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套期)”科目余额。


5、财务报表披露。“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科目余额并入“存货”项目,其他科目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相同。



推荐标签
换一换
推荐专题
换一换
旗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