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Additional Paid-in Capital)是指由于所有者或他人投入、所有权属于投资者,并且金额超过法定金额(注册资本)的部分,主要包括股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和其他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与企业收益无关,仅对企业资本产生影响。
所有者权益按其构成,分为投入资本、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三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用来转增股本。转增股本不是利润分配,它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为,它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转增后,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不变,现有股东股票数量增加,但持股比例仍然不变。
上市公司年报中会经常公布公司的转增情况,假设A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小李持有10股公司股票,转增之前每股10元,转增之后小李持有股票数变成了20股,但是每股股价变成了5元,持有股票总体市值不变,仍然是20×5=100元。
资本公积形成的来源按其用途主要包括两类:
一类是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它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和其他资本公积等。其中,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在股份有限公司称之为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是指企业因接受现金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拨款转入,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企业应按转入金额入账;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是指企业因接受外币投资所采用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金额,其中包括债权人豁免的债务。
一类是不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它包括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股权投资准备等。其中,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是指企业因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是指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资本公积,从而导致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或投资比例计算而增加的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