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名单,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英文表达为defaulters list,失信被执行人(defaulter)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老赖,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debtor),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肯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法院将有关人员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会将其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并进行不良信用记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限制高消费令,则是最高法院拟出台一项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deadbeat)所采取的严厉措施。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的目的是防止财产减损。限制消费令包括对自然人的限制和对法人或法人代表的限制,其中对自然人的限制包括: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不得在星级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
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
5、不得出国出境;
6、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7、被限制人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的民办高校。
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限制包括:
1、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
2、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
3、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
4、不得出国出境;
5、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
6、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
二者之间的区别:
1、被限制高消费的包括被执行人本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只能是被执行人。
2、相比于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更高。被限制高消费的不一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必须被限制高消费。
3、被限制消费的人,不得有法律规定的消费行为;对失信被执行人则予以信用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4、限制高消费期间,原则上截止被执行人的义务履行完毕。因为其他原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时间一般为两年,还可以依法延长或缩短。
5、限制高消费用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用决定书。
6、限制消费令,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惩戒系统)生成后,通过网络终端完成推送即为“发出”。而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参考双语例句:
It gives police officers the power to stop people at customs checkpoints if the deadbeat, or Laolai - a derogatory term in Chinese used for diehard debtors - tries to leave the country.
按该法规,假如欠账不还的“老赖”(汉语中对欠账不还的顽固分成子的贬义称呼)试图离境,警方有权在海关检查站予以阻止。
If he does not satisfy the judgment, or no one in court offers himself as surety on his behalf, the creditor may take the defaulter with him.
如果他没有履行偿还债务的裁决,或者法庭上没有人为他担保,债权人可以认为他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