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cess在法律英语中主要有以下三层含义:
1.过程;程序;诉讼程序
如:
adjudicatory process裁决程序。
指对事实问题争议进行裁判的方式,通常用于指区别于司法程序〔judicial proceedings〕的行政程序〔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abuse of process滥用诉讼程序
指恶意地不正当地使用常规的诉讼程序,以期从对方当事人处获得某种利益。如原告通过欺诈诱使被告进入法院辖区,以便可以向其送达令状,则法院可以滥用诉讼程序为根据撤销送达。
2.传票;令状
如:
process agent 传票代收人
经授权代他人接受传票送达的人。
civil process 民事传票;民事令状
在民事诉讼中签发的传票或令状。
compulsory process 强制性传票
指强制证人到庭作证的传票,包括普通传票〔subpoena〕及必要时签发的逮捕令或拘押令。以强制性传票传讯对刑事被告人有利的证人是其宪法性权利。
3.方法;工艺;手段
(专利法)
指为达成某一目的或结果而使用的方法、手段或一系列步骤。
如:
process patent 方法专利
对能生产预期产品的新颖、实用之方法或对产品所作新颖、实用之改进所授予的专利。如对处理特定物质以产生预期产品的方法所授专利,或对独立于机械制造装置的物质产品的生产方法所授专利。能受专利保护的方法可表现为各种形式,如利用化学反应、利用自然力作用、调配各种物质、加热物质至一定温度等。
以下为相关双语示例:
Even more processes are never patented at all but kept as secret processes.
更多的工艺过程根本就不会取得专利权,而是作为秘方保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