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协议中译英文件中,“保全费” 如何翻译为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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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费是指:法院保全费是法院在对被申请的财产保全时收取的费用,收取的钱归政府财政所有,不予退还。
相关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诉前保全一定要提供担保,也就是法院让你交纳的保证金。而诉中保全法院也可以不让你提供担保。保证金的作用是来保证你申请保全的正确性,你要是申请保全错误了,还要赔偿对方的,但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申请错误的,所以保证金会退给你的。
诉讼保全费是指你作为原告起诉别人侵权时,为保证胜诉后可以顺利执行到对方的财产,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需要缴纳的费用,大约是诉讼标的的4%左右,有具体的计算公式。
诉讼保全费与诉讼费即案件受理费的目的和用途是不同的。只有缴纳了诉讼保全费,法院才去进行查封、扣押等保全行为的,并不代表一定能保全到对方的财产。诉讼保全费由你先行垫付给法院,胜诉后对方再赔偿给你。
保全费在英文文件中可以对应翻译为:costs of pre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