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情侣间相互给付财物的现象非常普遍,双方关系亲密时,对频繁的经济往来毫不在乎。一旦情感生变,财产纠纷往往随之爆发。伴随传统节日七夕的来临,为提示情侣理智对待感情,减少此类纠纷发生,8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涉情侣间借贷纠纷案件情况。
据北京二中院披露,近三年,北京二中院审理的涉情侣间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件的数量稳中有增,分别为2017年15件,2018年16件,2019年21件,共计52件。其中男方起诉的案件为21件,占全部案件的40.4%;女方起诉的案件为31件,占全部案件的59.6%。诉讼请求获得支持或部分支持的案件为38件(其中全部支持的29件,部分支持的9件),胜诉率达到全部案件的73.1%。
据了解,上述案件中,主张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等转账方式交付借款的案件为38件,占73.1%;主张现金交付的案件为9件,占17.3%;主张既有转账又有现金支付的案件为5件,占9.6%。
经法院审理认定,相应款项支出有的是因一方经济困难产生的民间借贷,有的是为表达爱意和联络感情的无偿赠与,有的是共同生活支出的必要花费,也有部分案件涉及其他经济往来 。另外,案件所涉当事人中明确为婚外恋的情况共计7起,占全部案件的13.5%,小部分案件甚至涉及婚外生子。
北京二中院法官表示,与其他民间借贷纠纷动辄几十万、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借款的情况不同,情侣间借贷涉案金额相对较小,近六成的案件涉案金额在30万元以下,有的案件涉案金额甚至不足万元;涉案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案件仅5件,占比不足10%;涉案金额最高的为200万元。
同时该类案件超过六成的无借条、欠条、还款协议等书面借款凭证,多数案件中原告主张借款关系成立的依据都是各类电子转账凭证,而对方往往抗辩涉案款项为赠与或是用于恋爱期间共同消费支出。因涉案金额常常分为数笔甚至数十笔交付,部分款项数额较小或有零有整,不少案件中还涉及相互间钱款往来,故对于是否成立借贷关系、哪些款项在借贷关系范围内争议较大。
法官还提到,此类案件金钱往来与违反公序良俗行为交织,有的一方直接以分手费、青春损失费、养胎费、忠诚承诺等不同形式支付钱款,有的名义上签订借贷合同,实为前述不同形式的“情债”。尤其是部分案件涉及婚外情,甚至婚外生子,明显触犯社会道德底线,由此产生了各种类型的补偿费用,或是抚养非婚生子女的费用,引发纠纷。部分案件中婚外恋人以将婚外情告知对方配偶、揭发婚外情损害对方名誉及社会地位等相威胁,逼迫对方承诺给付各种形式的补偿费用或者写下欠条,之后据此起诉要求偿还相应款项。
法官表示,因为情侣关系并非法律规定的身份关系,对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并无特殊影响。其意义主要在于综合判断双方之间借款合意的形成,以及资金交付的合理性,进而结合主客观因素来确认是否构成借贷关系。
法官建议,要忠诚对待婚姻,部分当事人对待婚姻缺乏基本的敬畏之心,在结婚时仓促、草率,发展婚外情时随意、任性。一旦婚外恋情面临东窗事发危机时,往往无法理性处理,冲动许诺各种具有封口性质的补偿费用,甚至写下数额不低的借条、欠条。而所谓的婚外“第三者”往往基于数年感情无法修成正果、让步于对方配偶而心有不甘,便破釜沉舟执念于金钱补偿来平衡内心。所谓“分手费”“补偿费”在民间借贷纠纷中难以得到支持,双方恩怨实难通过诉讼平息。任何一方为彻底避免陷入如此窘境,都应当以社会基本道德约束自身,提升道德感、边界感、敬畏感,不给纠纷发生提供可能。
同时,要注意留存借贷证据,培养健康的恋爱观。如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情侣应慎重考虑,最好不要以出具借条、欠条的形式表达忠实、爱意或补偿。接受款项的一方,若确实是受赠或有其他经济往来,也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避免背上本可以不用承担的债务。
由于案件审理过程和裁判文书的公开性,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昔日恋爱期间的部分隐私内容公之于众,对双方及其家人的公众形象和情感均会造成伤害。法官建议纠纷发生后,双方应积极协商处理,可最大限度降低纠纷对双方的影响。对于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当积极面对认真举证、说清情况,不要刻意躲避,造成案件缺席审理。
(来源:北京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