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讲创造,产品讲标准,翻译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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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围绕翻译的作品性和产品性展开论述,讨论了翻译什么情况下是作品,什么情况下是产品,什么时候应当重创造而轻标准,什么时候应当重标准而轻创造等值得深思的问题。

正文来了,小伙伴们打起精神,跟着匠匠一起思考,来个思想上的碰撞

创作不讲标准,那翻译文章要不要讲标准?

翻译文章当然要有翻译标准了,这是大多数人的自然反应,好多朋友还知道翻译的标准是信达雅。这种自然观点,可以理解。比如你作为作者,你不希望别人把作品涂改的乱七八糟;你要是作为读者,你不希望自己上当受骗。

但大家勿喷,仔细的想一想,想当然的事情不一定对,即使对也得搞清它背后的原因。

我们都知道,产品重标准,追求有章可循;作品重版权,追求独创性;反过来,产品一般不讲版权,作品一般没有标准

但是国家为翻译制定了笔译标准,同时《著作权法》肯定了译作的版权。

那么翻译到底是作品还是产品,是不是问题也没那么简单,有点道道了。

有同学说,翻译既是作品,又是产品。有时确实如此。不过我还是觉得需要深入讨论一下,因为作品和产品有很大不同,译者需要搞清楚自己是在写作品,还是做产品,才能采取最优的方法。


作品的价值是读者喜欢,产品的价值是内容正确

如果是作品,那译者想怎么翻译就怎么翻译,自由创造,作品会打上译者自己深深的烙印,就像王扶林导演的老版《三国演义》和高希希导演的新版《三国演义》;有的观众喜欢老版,因为它更有古典味道;有的观众更喜欢新版,因为它多了些现代精神。不管是新版,还是旧版,这里面都凝结了导演和编剧的创造力,他们按照自己的思路去创造一个东西,你尽可以不喜欢它,但不能用一个标准去评判它。

如果是产品,那自然要有个标准,合乎标准就是质量好,不合乎标准就是质量差,标准的作用就是定纷止争。因为产品是要与人交易的,做产品的译者不能把自己的喜好添加进去,他必须根据客户的需求,按照合同的要求去做东西。如果产品质量有争议,谁对说错,标准说了算,标准一定会给争议做出评判,给出一个结论。

作品的价值是读者喜欢不喜欢,产品的价值是内容正确。

一件作品,即使说的都对,但是文字了无生机,逻辑上云山雾罩,读者不喜欢,那就不是好作品;

一件产品,即使文采飞扬,妙趣横生,但就是跟原作相去甚远,内容不正确,那就不是一件好产品。



为什么要区分翻译的作品性和产品性?

一直以来,有个形象的比喻,说翻译就是戴着镣铐跳舞

“带着镣铐跳舞”,当然偶尔有人可以跳出几支好的舞蹈,但是一定跳不出一个又一个的好舞蹈。外国作品为什么通常都那么难读,因为都过于强调忠实于原作,导致翻译痕迹太重。 

区分翻译的作品性与产品性,不是为了较真,不是为了打文字游戏,而是为了解放译者。让译者做翻译时放开手,激活每一个脑细胞,不用为翻译风格和标准而纠结。

如果你出于兴趣主动翻译和引进外国作品,那么译者应当多发挥一下自己的创造性,让作品更好的落地,该拓展就拓展,该舍弃就舍弃。因为引进作品是为了促进中外交流,更是为了促进国人进步,那就必须让国人容易接受;如果不能被国人接受,译作再忠实于原作,那也只能在角落里高冷。所以译者当突破时就突破,必须让国人容易读下来。

如果你是受客户之托做翻译,那么做翻译时就应当自觉参考客户的要求,以客户体验为导向。客户需要什么风格就按什么风格翻译,客户指定了习惯用语,就要放弃自己的偏好用语。帮助客户实现目的,就是实现了自己的价值,所以要甘心的做一个默默无闻的角色。



那么,读到这里,小伙伴们不禁会问

翻译到底是产品,还是作品?

这真不是一个可以一刀切的问题。

如果受人之托做翻译,尤其是商业服务领域的翻译,那就是偏产品,产品必须好用,必须能解决客户的问题,必须讲究标准。

如果是源于兴趣,那就是便作品。按照作品进行翻译的译者,完全可以不理会各种各样的翻译标准;如果个人烙印很重,那干脆就做一个声明,译作是自己的再创作,与原作有区分。万一作者不认同怎么办,那可以自己的风格重写作品,将作品的思想用自己的文字全部再现一遍。



作者是否应当给予译者更大的自由发挥空间?

作为作者或者版权所有人,为了让自己的作品和思想在全世界有更广泛的传播和更大的影响力,就应当允许译者自由译作,以便让更多的人喜欢。如果作者不满意一个译者的翻译风格,他可以再授权第二个译者进行翻译。

只要作品打出了影响力,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译者踊跃来翻译,贡献不同风格的译品,总有一款适合你。



翻译的产品标准是什么?

翻译标准的争论已经上千年了,也没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


发布于 2020-05-22 1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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