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idend Preference,翻译成中文即优先分红权,是指当公司分配股息时,优先股股东享有的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取得股息的权利。
优先分红权的作用
1. 取得稳定回报,降低投资风险。优先分红权是与清算优先权和回赎权联系起来的,在清算以及回赎发生时,投资人可以通过累积性分红权,至少获得一个较为稳定的回报。
2. 限制公司分红与创始股东套现。获得分红并不是风险投资人的主要目的,优先分红权的主要目的是PE投资人为了限制原股东分红,将所投资本留于所投公司用于发展,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收益的制度。
优先分红权的类型
(1)累积性和非累积性优先分红权
根据股息分配是否具有累积性,可分为累积性优先分红权(Cumulative Dividend)和非累积性优先分红权(Non-Cumulative Dividend)。
所谓累积性优先分红权,是指在某个财务年度内,如果公司未发生应予分红的情况、或者公司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红利,则优先股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在日后的财务年度内予以补足。
对于非累积性优先权,虽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当年所获利润有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分派股息的权利,但若当年盈利不足以派发规定的红利,或者公司当年未宣告派发红利,则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公司用日后的财务盈余给以补发。
(2)参与性优先权和非参与性优先权
根据优先股股东是否可参与普通股的股息分配,可分为参与性优先权 (Participating Preferred)和非参与性优先权(Non-Participating Preferred)。
所谓参与性优先权,是指当优先股股东在分得固定红利后,仍可在可转换基础上,按持股比例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分配剩余的利润。
而非参与性优先股的股东,只能获得固定数额的股息,不可以再参与剩余利润的分配。
(3)固定分红优先股与可调整优先股
根据分红率是否可调整变化,分为固定分红优先股与可调整优先股。前者分红率不可以调整变化,在优先股发行时即确定,而后者则在合同中约定分红率可随相关条件(例如银行利率)变化,此种分红率规定具有一定的弹性,便于对公司与投资人之间、普通股与优先股之间的利益进行动态调整和平衡,而固定分红率优先股虽缺乏弹性,但信用较高,利于优先股股东利益的保护。
【双语例句】
Typically, preferred stocks have some type of dividend preference and a prior claim to assets in liquidation.
典型的情况是,优先股具有在股利分配上的某种优先权,并且在公司清算时对资产有优先要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