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在审阅英文合约的工作者,对于「as of」这个词一定不陌生。不知道大家在看到这个词的时候,是自然而然地知道他的意思,还是囫囵吞枣瞎猜一阵然后略过(放弃)?而在进行合约草拟的工作者,对于经常使用「as of」语词,大多数应该也是经由一样画葫芦的模拟学习,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情况下依循使用。
如果在网络上google搜寻「as of」的意思,很有趣地它影射了三个不同的涵义,包括了:截至目前为止,也就是「by」的意思;在这个时点,也就是「on」的意思;还有从这个时点开始起算,也就是「from」的意思。他可以表述指称的时间点,居然是过去、现在、未来通通都有可能,而且是完全相反的意思。如此一来,在合约撰拟或是审阅上,到底该怎样解释或是使用这个term呢?
我们先来看几个例子,也都是常见的合约文字用语:
This Agreement is entered into as of December 25, 2019, by and between the Parties.
This Agreement is effective as of December 25, 2019.
As of December 25, 2019, the total value of the Seller’s Assets is USD [ ].
第一个例子,我想毫无疑问地,就是「on」的意思。第二个例子,就有可能理解为「on」的意思或是「starting from」的意思。第三个例子,我想也可以自然地以「by」的意思来理解。所以三个例子看下来,似乎也没有那么困难或混淆,一言以蔽之,正确解释和使用的方式当然是看前后文义。既然是这样,有什么特别值得提醒或注意的呢?
这时就要回归到订立契约的本质,也就是希望一开始合作时,各方将所欲规范的各种可能想象到的情状–虽然法律背景的草拟者可能会被诟病太过巨细靡遗,然无非是想以具体文字表述加以讨论,借以厘清各方权利义务,避免将来争议。是故,草拟或订立合约的出发点,就是要把事情讲说清楚讲明白–除非有一方(或各方)刻意留予模糊空间(当然也就会是制造未来纷争的空间)。如果不是有这样的意图,当然是把合约文字写得越清楚越好。
而上述例子二,在解释上就有一些不明确空间,不明确空间会导致什么重要法律问题呢?因为「as of」是表述时间的语词,所可能牵涉到的就是期间计算议题,也就是起始日结束日是否应包含在期间内–当然期间计算之表述又是另外一个混淆不清令人困扰的合约草拟议题,美国法院见解也有歧异。虽然以上述例子二来说,美国多数法院的见解,「on」或是「starting from」都是有包含当日在内的概念,可能争议不大,然而可以以更好的表述方式说清楚的时候,又为什么不采用呢?
谈到为什么「不」的时候,对于合约撰拟者的痛苦,可能就如同上回讨论的「shall」和「will」的使用一般,部分源自于撰拟者希望把合约写的比较「法律化」–无论是自发性或是依据客户或主管要求。然而笔者以为,单纯地把「as of」改以「on」、「at」、「by」、「before」、或「starting from」来进行时间的表述,并不致减损合约撰拟者「专业性」的呈现(毕竟「as of」纵使是比较法律合约上的用语,但相较于「shall」这个语词的法律程度化,感受上来说,还是比较轻微的)。
因此,虽然相较「as of」而言,其他上述列举的时间表述方式「on」、「at」、「by」、「before」、或「starting from」是比较「Plain English」–这也是美国一些法律学者所积极倡导的法律文字撰拟方向。然而与其留予审阅者揣测的模稜两可空间,不如回归合约的撰拟宗旨–讲清楚说明白,应该才是所有合约撰拟者,在进行合约草拟时,应当时时提醒自己所要达到的目标吧。毕竟法律文书要求的是用字精准确实,以减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