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的“Conditions concurrent”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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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ditions concurrent,或Concurrent condition可翻译为“同时履行的条件”,指合同中的条件,一方当事人对其允诺内容的履行是以对方当事人履行其允诺为条件的;换言之,它们是使合同得到同时履行的共同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已作好履行准备或提出履行,则另一方当事人亦须履行,否则构成违约。
与之有关的“Counterargument Right for Simultaneous Performance”,翻译为“同事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享有拒绝对待给付的抗辩权。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