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对私募基金并没有直接定义,而是从是否需注册登记的角度界订。一般依投资公司法豁免条款成立毋须注册的基金,即视为私募基金。
在美国,私募基金大致分为三类:对冲基金 (hedge funds)、私募股权基金 (private equity funds, or PE funds) 与风险投资基金 (venture capital funds, or VC funds)。
对冲基金 (hedge funds)
在金融行业,“对冲”的意思是“化解风险”或“获得风险保障”。换言之,对冲基金是一种防止财务损失的方式。从广义上来说,对冲基金有时候也被视作所有另类基金的总称,既不专门投资于股票或上市债券,也不对公众开放。对冲基金是为合格投资者设立的,如机构投资者或拥有大量资产的个人投资者。
私募股权基金 (private equity funds, or PE funds)
私募股权基金顾名思义是指从事非公开股权投资的基金。而私募股权投资(简称“PE”),是指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并以策略投资者的角色积极参与投资标的的经营与改造,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一般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有风险辨别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或个人募集。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 investments)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通俗地说是指投资人将风险资本投资于新近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新兴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为融资人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
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控股,无论成功与否,退出是风险投资的必然选择。引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包括首次上市(IPO)、收购和清算。目前国内风险投资公司进行IPO的退出渠道主要有:以离岸公司的方式在海外上市;境内股份制公司去境外发行H股的形式实现海外上市;境内公司境外借壳间接上市、境内公司在境外借壳上市;境内设立股份制公司在境内主板上市;境内公司境内A股借壳间接上市;另外一种间接上市的方式就是境内公司A股借壳上市。
在有限合伙制基金里,投资管理公司会责成其一关联公司充当基金的管理合伙人(general partner, or GP),法律上承担无限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美国私募基金的设立通常使用三种架构,即:
a. 单行基金结构 (stand-alone funds)
b. 并行基金结构 (side-by-side funds)
在税务方面,投资人可分为美国纳税投资人 (US taxable investors)、美国免税投资人 (US tax-exempt investors) (通常为退休基金)、和非美国投资人 (non-US investors)。
c. 母子基金 (master-feeder fu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