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tures Commission Merchant, FCM)),中文即:期货佣金商。
期货佣金商又称经纪行或佣金行,是代表金融、商业机构或一般公众进行期货交易的公司或个人组织,其目的就是从代理交易中收取佣金。
期货佣金商一般都是期货交易所的会员,有资格指令场内经纪人进行期货交易,或者本身就是期货交易所的会员。他是广大非会员参加期货交易的中介。他以最高的诚信向期货交易所、清算所和客户负责。
美国期货市场中经纪人类别较多。通常而言,主要有:
期货佣金商(Futures Commission Merchant)、
场内经纪人(Floor Brokers)、
经纪商代理人(Associated Persons)、
商品基金经理(Commodity Pool Operators)、
商品交易顾问(Commodity Trading Advisors)、
介绍经纪人(Introducing Brokers)。
其中,期货佣金商和场内经纪人的职能与我国期货经纪公司和出市代表相类似。 大部分佣金商都具备某家交易所的成员资格,它们有的是大经纪公司或投资银行的一个部门有的是其下属公司。
《美国期货交易法》第2条a(定义)(12)款规定:“期货佣金商是指根据合同市场规则招揽或收受商品的期货买卖订单;根据该招揽和收受的订单,接受作为交易或合同的或由于交易和合同所需的保证金、担保和保证的资金、证券或财产(或能替代资金、证券和财产的信誉)的个人、社团、合伙企业、公司或信托行。”
期货佣金商是美国期货业中最主要的期货经纪中介,是各种期货中介机构的核心;在美国大约有400多家这样的公司,在日本也有350多家它是广大非会员参加期货交易的中介,以最高的诚信向期货交易所、清算所和客户负责。
在美国,期货佣金商必须在期货交易委员会那儿注册、登记,并获得许可证才能从事此项经营。它的所有经营行为都受到期货交易委员会的监督。
【双语例句】
TFL is duly licensed by 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for Type 2 of dealing in futures contracts (CE No. AAZ149) and is a Futures Commission Merchant of the Hong Kong Futures Exchange Ltd.
TFL获证监会发牌进行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受规管活动 (CE编号:AAZ149),并且为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期交所”)的之期货佣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