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终究是翻译,不能改变证据本身,当然也不能改变证据的证明效力。
即使书证翻译出现错误,一经发现,自然需要重新翻译。
翻译只是书证发挥证明效力的一个工具,工具错了就得换工具,书证还是书证。
但是,如果翻译错误没有被发现,那么法庭认定事实就会出现偏差;此时翻译错误影响的是书证的证明后果,而不是证明效力。可以说,正是书证证明效力仍在,所以翻译错误才会有负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