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判决形式中的 JNOV 是指什么?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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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OV ,即 judgment non obstante veredicto ( judgment notwithstanding the verdict )的缩写。意思是:反向裁决、但是裁决、不顾陪审团裁决之判决。
这样的判决方式在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都会出现,联邦民事程序规则也有相关规定。 虽然律师经常会作有利于己方的 JNOV 动议,但很少被法官同意。一般只有当法官认为陪审团做出的判决明显缺乏证据基础时才会同意该请求。
JNOV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要求更为严格。由于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JNOV 本身不能用于作出有罪判决。只有当法官认为陪审团做出的有罪判决缺乏根据时才会准许运用 JNOV 推翻陪审团判决。民事诉讼程序中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JNOV 可以有利于任何一方)。
由于上诉法院只负责法律问题认定,初审中 JNOV 的出现实际上就是否定了陪审团的事实认定由法官自己做出法律判决,同时给了败诉方上诉复查初审法律问题的权利。
JNOV是美国法院中的一种判决实践。
民事诉讼中的主审法官可以使陪审团的决定归于无效或者直接推翻、修正陪审团的裁决。民事诉讼中提出这一请求后,这一救济方式允许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去改变那种不能作为法律问题儿成立的判决。现实情况是,法官很少同意败诉律师提出的所谓“不顾陪审团裁决之判决”的申请;法官只在特定情形下,例如陪审团裁定的民事损害赔偿金过于严重、过于不合理,或者完全没有法律依据,才有可能同意这一申请。
在美国的刑事诉讼中,只有被告才可以提出“不顾陪审团裁决之判决”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