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大神解释下Cashiers order和Demand draft?
Cashiers order(还是Cashier's order?):银行本票,Demand draft:外币汇票,这样的翻译或说叫法对不对呢?更想知道,两者在真实国际交易中是怎么用的?用起来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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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hiers order(还是Cashier's order?):银行本票,Demand draft:外币汇票,这样的翻译或说叫法对不对呢?更想知道,两者在真实国际交易中是怎么用的?用起来有什么区别?
Cashier’s order可译为“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有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但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本票,均为银行本票。
Demand draft属于银行本票的一种,即期汇票。汇票上付款日期有四种记载方式:见票即付(at sight);见票后若干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sight);出票后若干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date);定日付款(at a fixed day)。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则视作见票即付。
见票即付的汇票为即期汇票(demand draft),此种无须承兑,受票人见票后应立即凭票付款,也叫sight draft。它是一种低风险和便捷的付款方法,最适合用来支付无须急于结清账款的交易;只可存入指定的受款人户口,因而与支票相比,遗失款项的风险较低。
其他三种记载方式均为远期汇票(time bill),指付款人见票后在一定期限或指定日期付款的汇票。按国际惯例,远期汇票的付款期限,一般为30天、60天、90天、12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其中以30天、60天约期付款的较多。远期汇票在到期前可以背书转让、流通,使之成为支付工具和流通手段; 若持票人在远期汇票到期前急需用款,经过付款人承兑亦可提交贴现公司或银行通过贴现提前取得票款净额。在国际贸易结算中远期汇票已广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