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通知书” 怎么翻译为英文?求科普“出庭通知书”的一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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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文法律术语中,“出庭” 常用“enter an appearance / make an appearance”来表达, “出庭通知书” 常见的表达为:notice of appearance,或者 Notice to Appear,其缩写形式 NTA在有些法律文书中也较为常见。
例如:可饬令出境外人报告〕,发出出庭通知〔离美文件包括出庭日期〕, 和决定被拘留者是否符合保释资格。
[Report on Deportable Alien], issue a Notice to Appear [document of removal with a court appearance date] and determine if the detained individual is eligible for a bond.
以下是我找到的我国出庭通知书的简要格式,供你参考:
XXXX人民法院
出庭通知书
(XXX)……民X……号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职权通知你出庭作证。你应于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证人作证的地点)出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二、证人应当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不得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证言。
三、证人应当如实作证,并如实回答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作伪证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不得与当事人和其他证人交换意见。
五、证人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
联系人:……(写明姓名、部门、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特此通知。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