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些官方文件不再使用“Tibet”指“西藏”,以后是都用汉语拼音代替了吗?

现在有些官方文件不再使用“Tibet”指“西藏”,以后是都用汉语拼音代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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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国西藏发展论坛”的官方译文为“2023·FORUM ON THE DEVELOPMENT OF XIZANG, CHINA”,第三届中国西藏“环喜马拉雅”国际合作论坛的官方译文为“The 3rd China Xizang Trans-Himalaya Forum for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并且在介绍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时,使用的英文是“Secretary of the Xizang Autonomous Region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在表示“西藏”时,使用的是汉语拼音“Xizang”,并非我们惯常使用的“Tibet”。查阅Wikipedia可以发现,“Tibet”所指代的区域比西藏自治区要广,比如,其中指出“Tibet is a region in the central part of East Asia, covering much of the Tibetan Plateau and spanning about 2,500,000 km2 (970,000 sq mi)...Tibet is divided administratively into the Tibet Autonomous Region, and parts of the Qinghai and Sichuan provinces.”需要注意的是,这并非是官方第一次不在英文中使用“Tibet”指代西藏,在中国外交部官网英文版相关新闻中,可以发现一篇日期为2021年12月17日的新闻从标题到文章内容均未使用“Tibet”,而是全部使用“Xizang”。虽然目前中国政府网英文版仍将“西藏自治区”显示为“Tibet autonomous region”,但是,使用汉语拼音“Xizang”应该是一种趋势,这也符合我国对地名翻译的规定。其中,《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按照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则拼写。按照本条例规定批准的地名为标准地名。标准地名应当符合地名的用字读音审定规范和少数民族语地名、外国语地名汉字译写等规范。”同时,《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一)《汉语拼音方案》是使用罗马字母拼写中国地名的统一规范。它不仅适用于汉语和国内其他少数民族语,同时也适用于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世界语等罗马字母书写的各种语文。(二)汉语地名按《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拼写。(三)少数民族的族称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的《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的规定拼写。(四)蒙、维、藏语地名以及惯用蒙、维、藏语文书写的少数民族语地名,按《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拼写。(五)其他少数民族语地名,原则上以汉译名称按《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拼写。(六)台湾省和香港、澳门地区的地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拼写。(七)地名罗马字母拼写具体规范由民政部商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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