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科普一下什么是MPF强积金:
强积金一般都是指香港的强制性公积金制度,简称强积金。 强积金的英文全称为:Mandatory Provident Fund,英文缩写为MPF,简称“强积金制度”,也被称为“香港的社保”,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自200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除了小数个别人士获豁免外,强制18至65岁香港就业人口,都必须参加强积金计划,雇主及雇员双方共同供款成立基金,雇员要到65岁后或个别原因,可取得供款,以作退休之用。这套个人帐户制、强制执行、市场化运营的养老公积金制度,标志着退休保障不再是局限于少数人的福利,而是香港300多万劳动人口的权利,并且受到法律的保障。
强积金是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而设立的为就业人士提供正式退休保障的制度。除条例豁免的少数人士外,全港18岁至65岁的雇员都必须加入已注册的 强积金计划并向该计划供款。强制性供款额基本上按雇员每月收入的10%计算,即雇主及雇员各须供款5%,自雇人士也须按收入的5%供款。
强积金计划实质上是一种基本保险DC计划,也被称为是香港的社会保险。以职业为本,强制性供款(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供款即时属于雇员,由商业机构依据 信托法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作管理,由积金局监管。经过短短10年的运作和发展,效果非常明显,目前已覆盖了86%的香港就业人士。
在强积金投资上,香港特区政府对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工具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保证了基金的稳健运营。由于人们可以灵活地选择其养老金账户的投资方式,近年来,强积金的总资产净值已滚存超过2800亿港元,并且以超过每月20亿港元的速度增长。
香港强积金有3个主要的特点,第一是涵盖范围广泛;第二是“政策推动”和“利益引导”双管齐下;第三是账户资金由专业的商业机构运作。
“MPF强积金+医疗保险最低限” 翻译为英文即: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MPF) + minimum medical insurance。
【双语例句】
现时,例如社署要将一个辖下的服务单位转给非政府的机构运作时,在帐目上,社署反而会增加开支,因为员工本来的额外开支,即所谓staff on-cost,无须出现于社署的帐目内,但当社署将单位转交非政府机构运作时,社署反而要付出其他的支出,例如甚麽“灯油火腊”、租金、差饷,甚至MPF(即强制性公积金供款),都成为其额外的开支。
At present, for example, when the SWD wants to transfer a service unit under its control to a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for operation, the SWD will increase the expenditure in the account. This is because the so-called staff on-cost was previously not included in the SWD's account. When the relevant unit is handed over to a NGO, however, the SWD will have to pay for its miscellaneous expenses such as rent, rates, and even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contribution, which will become additional expenditure for the SW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