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sky Laws是什么?
蓝天法???
蓝天法???
蓝天法也称股票买卖控制法,是指在美国,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票,除要符合证券交易委员会制定的要求外,各州的对方政府,同时制定的关于防止欺诈,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一系列的法律。
蓝天法指的是美国各州规范证券交易的法律规范的统称。之所以叫做蓝天法是源于州议会通过州立法规范证券交易这一立法权限的合宪性推理。
在Hall&Geiger-Jones Co.当中,最高法的大法官Justice McKenna 这样解释了Blue-sky Laws这种称呼的来源:
The name that is given to the law indicates the evil at which it is aimed; that is, to use the language of a cited case, “speculative schemes which have no more basis than so many feet of ‘blue sky’”……Even if the descriptions be regarded as rhetorical, the existence of evil is *551 indicated, and a belief of its detriment.
法律的命名,应当体现以其所针对的不正当行为,在以往的案例中,曾经有过这样的表述:“投机性的投资计划并没有比头顶的蓝天更有根基(形容虚无缥缈)”……虽然这种表述过于文学化 ,但体现出了不正当行为的特征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害……
至于蓝天法的内容,每个州都有所不同,但基本上可以认为每个州都有一部自己的证券法,涉及证券的交易方方面面,自然会存在有强制性规范对于证券交易加以限制。
归纳起来,“蓝天法”基本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防止欺诈类:以行政和法律手段来防止、制止股票交易中的欺诈违法行为;
二是公开型:将所有股票发行的有关资料及交易情况公诸于众,争取最大的公平与公正;
三是管理型:强调交易的管理,以便维护股市的正常秩序,维护公众的利益;
四是登记型:为尽量杜绝交易中的不正当行为,凡股票经纪人,须经严格的资格审查,履行登记手续,才能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