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我们在普通英语中见到的concur,在法律英语中,"concur" 是一个常见的词汇,通常用来表示法官或法庭的意见、裁决或决策是否与其他法官一致或是否达成一致意见。以下是 "concur" 在法律上的一些常见用法:
1. Concur with the Majority/Minority Opinion(与多数/少数意见一致):法官可以选择在案件的判决中表示是否与多数法官或少数法官的意见一致。如果法官在意见上与多数法官一致,通常表示他们同意多数法官的看法。如果他们与少数法官一致,这意味着他们支持少数法官的观点。
2. Concur in Result(在结果上一致):有时法官可能在意见上与其他法官不一致,但在案件的结果上一致。这表示尽管他们的法律观点有所不同,但他们都同意案件的最终决定。
3. Concurrence(一致):法院决策中的一致意见通常是法官在案件的法律观点上达成一致意见,这意味着法官们对于案件的法律问题或解释达成了共识。
4. Dissent(不同意见):与 "concur" 相对应,"dissent" 表示法官在案件中不同意多数法官的意见。这是法官在决策中表示反对或提出不同看法的方式。
5. Concurring Opinion(一致意见意见书):一些法官可能会发布一致意见意见书,其中详细说明他们在案件中的法律观点,即使他们在结果上与多数法官一致。
除了单独使用该词外,该词通常与with连用,构成concur with。"concur with" 是一个常见的短语,通常用来表示一个法官或法律专业人士同意或支持某种观点、意见、或决策。这个短语在法律文书、法院决策和法律评论中经常出现。以下是一些具体用法示例:
The defendant's attorney concur with the plaintiff's motion to dismiss the case.
被告的律师同意原告的撤销案件动议。
The dissenting judge filed a separate opinion, while the other judges concurred with the majority decision.
持不同意见的法官提出了单独的意见,而其他法官同意多数决定。